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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2月,同盟會召開會議商討國旗的事。
孫中山主張沿用青天白日旗,只要把該旗面的顏色改成紅、藍和白三種顏色,符合世界關於自由、平等、博愛的真諦,就可以了。
黃興則主張用井字旗。他對“白日”圖案非常反感,他說,“以日為表,是效法日本,既不美觀,又不吉祥,趕快把它毀掉。還是井字旗好,和我們‘平均地權’的綱領非常一致。”
孫中山堅決反對這一提議,他說:“我在南洋,投奔到這個旗幟下的人有好幾萬,你毀掉它就先毀掉我。”
黃興一聽,很是惱怒,雙方針尖對麥芒,各執己見,黃興聲稱要脫離同盟會,眾人一看,馬上苦勸,黃興才肯作罷。
後來黃興解釋說:“名,不必自我成;功,不必自我立,其次是功成而不居功。總理何必非用第一次起義的旗不可?既然如此,我又何必一定堅持自己的意見呢?為了黨的利益和革命大局,我必須同意總理的意見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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