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1868年1月18日—1943年8月1日),原名林天波,字子超,號長仁,自號青芝老人,別署白洞山人、虎洞老樵、嘯餘廬主人。福建閩侯縣人。曾擔任國民政府臨時參議院院長,國民政府主席,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代理主席。
1867年3月16日(清同治六年二月十一),林森出生於一個商人家庭。 1877年入培元學校讀書,1881年入英華書院讀書。 1884年赴台北電報局工作,後任台南法院嘉義支部通譯,1899年返歸閩侯。 1902年考入上海海關工作,開始參加民主革命活動,與林述慶等在上海和閩侯組織學生會和學生分會。 1905年加入同盟會。 1907年先後入美國密歇根大學、耶魯大學文科研究院學習。 1909年調往九江關任職,曾與吳鐵城等創辦商團,並進行革命宣傳。 1914年在東京加入中華革命黨。 1911年武昌起義後,任九江軍政府民政長,曾受派赴上海﹑南京參加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席會議。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當選為南京臨時參議院議長,後因反對政府和參議院北遷而辭職,於同年秋回福建設立國民黨支部。 1913年4月,第一屆國會在北京開幕,林森任參議院委員長。
二次革命失敗後赴日,在東京加入以孫中山為首的中華革命黨,並於翌年春前往美國舊金山,任國民維持會會長,不久又當選為國民黨美洲總支部長,努力為孫中山籌集討袁資金。
1916年袁世凱死後,國會復開,林森自美回北京與會,曾加入“憲政商榷會”中的激進派“丙辰俱樂部”。
1917年護法運動開始,他南下廣州參加非常國會,選孫中山為軍政府大元帥,林森一度任大元帥府外交部部長。後又被選為國會非常會議議長。
1922年11月接任福建省省長,但很快辭去。
1923年7月改任大本營建設部部長兼治河督辦。
1924年1月,國民黨實行改組,林森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但林森不贊成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
1925年孫中山逝世後,即與鄒魯﹑謝持等召開西山會議,林森為西山會議派的中央常委兼海外部部長。
1928—1931年,歷任國民政府委員﹑立法院副院長﹑院長及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
1931年12月代理國民政府主席。不久,在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上被推為國民政府主席,僅為國家元首,並不負實際政治責任。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國民政府遷往重慶,林森於11月入川。 1943年5月因車禍受傷,8月1日逝世。
林森是中國國民黨右派(西山會議派)的主要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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