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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历史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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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

同盟會

1905年8月20日在東京,興中會、華興會、光復會等多個團體集合舉行大會宣布成立中國同盟會。宗旨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到會者約有100人,除甘肅尚未派留日學生外,其餘關內17省均有人參加。大會通過孫中山起草的《同盟會宣言》和《同盟會對外宣言》以及黃興起草的會章。經大會討論通過的章程規定,以東京為本部所在地,總理以下分設執行、評議、司法3部;在國內外分設9個支部(國內有東、西、南、北、中5個支部,國外有南洋、歐洲、美洲、檀香山4個支部),並在各省區成立分會。會上推舉孫中山為總理,黃興為執行部庶務長,協助總理主持本部工作。大會又通過以《二十世紀之支那》雜誌作為同盟會的機關報,後改名為《民報》。 1894年至1911年之間由興中會和同盟會共組織十次武裝起義。

廣州起義

1895年乙未, 孫中山率領鄭士良、陸皓東等人,準備襲取廣州。但是事機洩漏,清政府展開搜捕,陸皓東被捕犧牲。

惠州起義

1900年10月8日,孫中山命鄭士良等人於惠州三洲田(今深圳市鹽田區三洲田村一帶)發動起義。

潮州黃岡起義

1907年5月孫中山命餘醜起義於潮州黃岡,歷六日而敗。

七女湖起義

1907年6月孫中山命鄧子瑜起義於惠州七女湖(今惠州市惠城區汝湖鎮)。

防城起義

1907年9月孫中山命王和順起義於欽州王光山。

鎮南關起義

1907年12月孫中山命黃明堂起義鎮南關,並親臨指揮。

河口起義

1908年4月孫中山命黃明堂起義於雲南河口。

廣州新軍起義

1910年2月倪映典於廣州發動新軍起義。

黃花崗起義

1911年4月趙聲、黃興等人在廣州領導起義。後收殮到72具烈士遺骸,合葬於黃花崗。

武昌起義

辛亥年農曆八月十八日,武昌革命黨人因製造炸彈不慎爆炸,致使彭楚藩、劉復基、楊洪勝等被捕。八月十九日凌晨4時,3烈士慨然寫下“腥風血雨又新秋,滿目江河帶淚流,寄語神州群兄弟,來日勿負我丟頭。”在督署東轅門外,慷慨赴義被當眾斬首,人頭高懸於城門示眾。

革命黨人不甘束手就擒,當日駐軍武昌的新軍工程第八營熊秉坤首先發難打響首義第一槍,各營響應,發動了辛亥革命,結束了中國三千年的皇朝統治。以陽曆推算起來,正是1911年10月10日。

中華民國成立

1911年12月25日,孫中山抵達上海,次日在其舉行的高級幹部會議中被推選為大總統候選人。 12月29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代表在南京召開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選舉孫文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發表《就職宣言書》,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正式成立,其組織方法依照《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規定。 1月3日,舉行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通過了各部總長名單和孫中山提交的內閣成員名單,頒布《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中央行政各部及其權限》,並增選黎元洪為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

1912年1月22日,孫中山發表聲明,允諾只要袁世凱贊成共和,並促成宣統帝退位,自己即行辭職,且向臨時參議院推薦袁世凱擔任大總統一職位,達成南北議和。

1月28日,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在南京成立,成為臨時政府最高立法機關。 1月下旬,各省都督府代表會議先後召開兩次約法起草會議,議定關於中央政體均採用總統制,由宋教仁起草《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1912年2月12日,清朝皇帝愛新覺羅溥儀退位,中華民國法理上繼承清朝疆域。

1912年2月15日,南京臨時參議院選舉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於3月10日在北京宣誓就職;2月20日,南京臨時參議院選舉黎元洪臨時副總統。 4月1日,孫文在南京向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

北洋政府

中華民國北京政府被稱為北洋政府,因這一時期以袁世凱為首的北洋軍閥系統掌控政府系統而得名,以五色旗為國旗,以《卿雲歌》為國歌。

袁世凱統治時期(1912-1916年)

1913年10月6日,議員被迫選袁為正式大總統。

1913年11月4日,袁發布《解散國民黨通令》,並取消國民黨籍議員的資格。

【二次革命】

1913年5月初,國民黨員江西省都督李烈鈞、廣東都督胡漢民、安徽都督柏文蔚通電反對袁世凱的善後貸款。隨之孫中山領導討袁的二次革命。江西省、江蘇省、安徽省、上海市、廣東省、福建省、湖南省、四川省等一度脫離北洋政府宣布獨立。歷時三個月,最後以北洋軍擊潰革命勢力告終。孫中山流亡海外。

1914年1月,袁解散國會。

1914年5月,袁公佈《中華民國約法》,改責任內閣制為總統制。 1914年12月29日,公佈《修正大總統選舉法》,規定總統任期十年,可以連選連任。

1915年8月14日,有十三太保之稱的楊度和孫毓筠等人成立籌安會,發文支持施行君憲。

9月1日,參政院開幕,請願團紛紛向參政院請願施行君憲制。

12月12日,袁世凱宣布接受帝位,推翻共和,復辟帝制,改中華民國為“中華帝國”,並下令廢除民國紀元,改民國5年(1916年)為“洪憲元年”,史稱“洪憲帝制”,籌備登基。

12月25日,唐繼堯、蔡鍔、李烈鈞在雲南宣布獨立,護國戰爭爆發。

1916年3月22日,袁世凱在內外交困之下,宣布取消君主立憲國體,退回各省區推戴書,所有籌備事宜停止,中華帝國隨之流產。 5月下旬袁世凱憂憤成疾,同年6月6日,因尿毒症不治而亡。

皖系軍閥統治時期(1916-1920年)

第二任總統黎元洪(1916.6.6-1917.7.14)(期間1917年以調停"府院之爭"為名,率兵進入北京,於7月1日與康有為擁溥儀復辟,但12日為皖系軍閥段祺瑞的“討逆軍”所擊敗,逃入荷蘭駐華公使館。後病死於天津,諡號忠武。)

 

第三任總統馮國璋(1917.7.6-1918.10.10)期間爆發護法戰爭,史稱【三次革命】1917年7月17日孫中山領導在廣州建立護法軍政府,反對段祺瑞主導的北洋政府,採取維護《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恢復中華民國國會的護法戰爭行動,史稱護法運動。 (1917年—1922年)戰爭於1917年10月在湖南展開。

 

第四任總統徐世昌(1918.10.10-1922.6.2)他標榜“偃武修文”,下令對南方停戰。

1919年2月於上海召開南北“議和會議”,但無結果。

10月,命徐樹錚率西北邊防軍第一師進入外蒙古,以武力迫使其在11月17日正式取消自治,回歸中國。

奉系軍閥統治時期(1924-1928年)

第五任總統曹錕(1923.10.10-1924.10.30) 1923年10月5日曹錕通過賄選高票當選,否認前兩任總統,稱第三任總統。

 

第六任總統(臨時執政)(1924.11.24-1926.4.20)

 

張作霖(1927.6.18-1928.6.3)1927年於北京就任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行使統治權,北洋政府最後一個統治者。

1928年6月4日,張作霖乘坐的火車在皇姑屯被日本關東軍預埋的炸藥炸毀,史稱皇姑屯事件。張作霖身受重傷,當日回到奉天(今瀋陽市)後身亡。

北伐

1924年11月10日,孫中山發表《北上宣言》,主張召集國民會議,以謀求中國之統一建設。 13日,孫中山離廣州北上,輾轉香港,經赴上海,抵達北京,並把其在廣州的軍權交給蔣中正統領。

 

孫中山1925年1月北上抵京後即開始病發,住進協和醫院進行治療,健康急轉直下,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在北京去世。北上議和籌開國民會議因此中止。

 

孫中山逝世後,1925年6月,國民黨中央決定將大元帥大本營改組為國民政府;7月1日,國民政府宣告成立,同日頒布的《國民政府組織法》,設政府主席。國民政府宣布它的職責是履行孫中山遺囑,對外廢除不平等條約,消滅帝國主義勢力;對內開展國民革命運動,消滅軍閥勢力。

 

1926年6月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臨時全體會議通過迅速出師北伐案。 7月4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臨時全體會議在廣州通過《國民革命軍北伐宣言》。

 

1926年7月9日,國民政府成立國民革命軍。

 

國民革命軍通過第二次東征、南征,先後消滅陳炯明、鄧本殷為首地方割據軍閥勢力,統一了廣東革命根據地。

 

10月10日,國民革命軍攻克武漢。

 

1926年11月8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定把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遷往武漢。

 

1927年3月23日國民革命軍佔領南京。因與汪精衛為首的武漢政府對反共立場不同,蔣中正於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稱“南京國民政府”,不設主席,採常務委員制,北伐中斷。 7月15日汪精衛武漢國民政府宣布反共,與南京國民政府合併。北伐繼續,1928年北伐勝利。統一全國後,國民政府成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造就黃金十年。同時也是國共第一次戰爭時期。

抗日戰爭

1937年,因七七事變(盧溝橋事變)導致中日兩國全面爆發戰爭,中國進入為期8年(1937~1945年)的抗日戰爭,史稱“八年抗戰”,1937年11月至1946年5月間為國民政府遷都重慶的時期,稱:“中華民國戰時首都”、“中華民國陪都“。

 

抗戰期間,淞滬會戰,國軍全部都是德國裝備的精銳部隊,大都是黃埔軍校畢業的軍人,是戰鬥意志和能力都是最強的,他們頂住了日軍3個月的進攻,使中國有機會將戰略物資轉移到後方,最後30萬軍人戰死沙場。

 

之後國軍在正面戰場上抵抗了日軍100多萬日軍的進攻。先後組織了南京會戰,徐州會戰,太原會戰等,40多次會戰,最後犧牲了230萬軍人。按照大陸的說法,自盧溝橋事變至1945年6月,國軍中少將以上的將軍,共犧牲115人。其中上將8人,中將42人,少將65人。而國民政府的何應欽則說是206位將領(附鏈接不完全的名錄)。可謂一寸山河一寸血!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國宣布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 9月2日,日本外相重光葵在美國軍艦密蘇里號上正式簽署投降書。

根據盟軍最高統帥美國將軍麥克阿瑟所劃受降地區的規定,中國戰區受降者為中華民國。 9月9日,中國戰區受降儀式在南京原中央軍校大禮堂舉行,侵華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向中國政府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呈交投降書,岡村寧次雙手捧接投降書,籤上“岡村寧次”四個字,然後蓋章。

中共叛國之戰

之後,國軍開始裁撤。但中共即刻加速擴軍,全線出擊,搶奪受降權。不斷擴大佔領區域。

 

中共在蘇聯的全面支持下,一邊舉行國共談判,一邊不斷發動軍事行動。直至最後發動全面戰爭。

1945年10月10日國共簽署《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內容主要包括: 承認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同意以對話方式解決一切爭端。長期合作,以和平、民主和團結為基礎,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

但是,中共根本就不認同協定的內容,不過是要欺騙世人,表示中共是要和平,反內戰的。毛回到延安後馬上向軍隊發出了“立即向蔣管區發動進攻”的命令,公開破壞《雙十協定》。

 

1946年1月,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民盟、中國青年黨等代表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圍繞政府組織、施政綱領、軍事、國民大會和憲法五個問題展開討論,最終達成五項協議。協議規定,政府改組後以國民政府委員會為最高國務機關,規定國府委員裡國民黨佔半數,另外半數由其他黨派和社會賢達組成,重大議案須2/3多數委員支持通過;在執政綱領上,通過了以中共草案為基礎的《和平建國綱領》,一致同意和平實現民主憲政;一致同意整編國共軍隊,實現軍隊國家化。

1946年5月5日中華民國政府召開首次“制憲國民代表大會”。然而,此時,由於中共在東北的爭奪戰中打得“順手”,所以,要求國民大會召開前就按照其意願先改組政府,後召開“國大”,並且沒有達到滿足就拒不交出代表名單。由是,國民政府只好將製憲國民大會延期半年。

 

1946年(民國35年)11月15日制憲國民代表大會在南京國民大會堂開幕。該會議代表由民选和遴選方式產生,其主要參與政黨為中國國民黨、中國青年黨和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共及其盟友民主黨派拒絕參加。 12月25日制憲完成,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佈、同年12月25日施行。

 

1947年3月15日,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南京開。蔣中正主持,稱“中共全面叛亂……政治解決的途徑已經絕望……政府為捍衛國家統一,保障人民安全,當然不能坐視變亂而不加製止。接著與共軍全面開戰。

 

雖然面對中共的軍事威脅,國民政府仍然按照憲法,結束訓政,實施憲政。 1948年(民國37年)3月29日,行憲後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於南京市召開。為適應第二次國共內戰下之政軍情勢,4月18日,國民大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第十二次大會依照憲法內之修憲程序三讀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授予總統實施緊急處分的權限以方便政府進行作戰。 4月20日至29日間舉行了第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出蔣中正、李宗仁為首任總統、副總統,將國民政府改組為一府五院的中華民國政府。

 

中共拒絕參與中國的民主進程,在蘇聯的支持下,旨在推翻民選產生的合法政府——中華民國政府。

 

1948年經過遼沈戰役、淮海戰役、平津戰役等三大戰役,國軍總兵力損失150萬人以上,精銳兵團幾乎全軍覆沒,除西北外,長江以北的地區幾乎都被中共控制。

 

1949年4月21日至6月2日共軍在長江中下游強渡長江,與國軍湯恩伯、白崇禧兩集團軍進行戰略性戰役。 24日凌晨,南京淪陷,中華民國政府宣布撤離首都南京遷往廣州。 12月7日,中華民國政府最終宣布政府遷設台灣台北市。

退據台灣

中共沒有達到消滅中華民國的目標,只是迫使中華民國政府退據台灣。而遷台後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蔣中正執政時期,一直堅持反攻大陸,又稱光復大陸的立場。並實施過“海威”行動等一系列行動。

1980年6月,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兼中國國民黨主席蔣經國提出“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成為中國國民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政治綱領。取代了蔣中正的“反共復國”國策。李登輝時期又推出了更為婉轉的《國統綱領》。

 

至1991年(民國80年),國民大會正式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同時在憲法本文之外再另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凍結部分憲法本文,以因應變化的國情,現已經過七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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