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原名嗣穈,讀書時曾取名洪辭,又改為適、適之[1]:5。生於江蘇省松江府川沙縣,祖籍安徽省徽州府績溪縣上莊鎮[1]:5。曾任國立北京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院長、中華民國駐美大使、南開大學校董會董事等職。
胡適是新文化運動的奠基人與領袖之一[4][5],他興趣廣泛,著述豐富,在文學、哲學、史學、考據學、教育學、倫理學、紅學等諸多領域都有較為深入的研究,開風氣之先。在哲學上倡導約翰·杜威的實用主義方法論,主張“大膽假設,細心實證”[6],“實驗是真理的唯一試金石”[7],在政治上主張自由主義[8],是一位備受爭議、值得探討的多重身份歷史人物。也是被各方政治勢力惡毒批評和攻訐得最多的人之一[9],他擁有三十六個博士學位(包括名譽博士), 是世界上擁有最多博士學位的人之一。
生平
胡適家族世係是徽州胡氏中的明經胡,到胡適父親胡傳(1841年-1895年)時,家業茶商,家道殷實。
1905年,胡適進澄衷學堂。 1906年,考取中國公學。 1908年,入中國新公學,兼任英文教員。 1910年留學美國,入康乃爾大學選讀農科。 1915年入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師從於約翰·杜威。
1917年初,在《新青年》上發表《文學改良芻議》。同年,通過哲學博士學位的最後考試,但並未取得博士學位,回國後被人尊稱“博士” (十年後才正式取得學位),並任北京大學教授,參加編輯《新青年》,回安徽績溪與江冬秀結婚。 1919年接辦《每週評論》,發表《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主張改良主義,引發“問題與主義論戰”。 1920年離開《新青年》,在南京高等師範學校(今南京大學)暑期學校講學。
1922年,任國立北京大學教務長兼代理文科學長,創辦《努力週報》。在《努力週報》第二期(5月14日)與蔡元培、李大釗、陶行知、梁漱溟等聯名發表《我們的政治主張》。
1924年與陳西瀅、王世傑等創辦《現代評論》周刊。 1925年2月,參加北京善後會議,並參與起草部分會議文件。 1926年與其師郭秉文等人在美國發起成立華美協進社。 1926年7月—1927年5月遊歷英國、法國、美國、日本諸國。 1927年,正式取得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與徐志摩等組織成立新月書店。 1927年在上海蔣介石與宋美齡婚禮上結識蔣介石。
1928年創辦《新月》月刊。任中國公學校長。 1929年在《新月》雜誌上發表《人權與約法》一文,標誌著“人權運動”的開始,隨後發表《我們什麼時候才可有憲法——對於建國大綱的疑問》、《知難,行亦不易—孫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難”說述評》、《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 1930年1月,胡適、羅隆基、梁實秋三人有關人權問題的文章結集為《人權論集》交新月書店出版,後被國民黨政府查禁。 4月10日在《我們走那條路》中提出:“要剷除打倒的是貧窮、疾病、愚昧、貪污、擾亂五大仇敵”。
1932年任國立北京大學文學院院長兼中國文學系主任、私立南開大學校董會董事及南開大學經濟學院董事,並邀蔣廷黻、丁文江、傅斯年、翁文灝創辦《獨立評論》,胡適先後共為其撰寫了1309篇文章。 1935年1月4日抵達香港,逗留五天,主要接受香港大學名譽法學博士學位。 1935年至1936年胡適多次要求出任駐日本大使未果。
1937年八一三事變後,胡適與顧祝同、朱紹良、梅思平、陶希聖、羅君強、陳布雷、陳立夫、張君勱等人常到週佛海在南京西流灣8號建造的花園洋房的地下室躲避空襲,眾人在此常常討論時局,持“戰必大敗”的悲觀情緒,胡適於是為這個非正式組織起名“低調俱樂部”,以區別與當時主戰派及民眾盛行的“歇斯底里的風氣”的高調。
蔣介石於8月19日要求胡適即日前往美國爭取美方對中國的支持。 1938年任中華民國駐美國大使。 1942年9月8日,辭去駐美大使一職,旅居紐約,從事學術研究。 1943年,應聘為美國國會圖書館東方部名譽顧問。 1944年9月,在哈佛大學講學。 1945年,出任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團代表在舊金山出席聯合國製憲會議;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團首席代表的身份,在倫敦出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議,制訂該組織的憲章。 1946年7月5日,國立北京大學校長胡適由美國返回中國抵達上海。11月28日,蔣介石向國民代表大會提出《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並鄭重致詞,說明其要點,由大會主席團主席胡適接受。 12月25日,國民大會正式三讀通過憲法草案。同日國民大會閉幕,由蔣主席代表國民政府接受胡適遞交憲法。
1948年3月,胡適當選為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 1949年3月9日,蔣介石派蔣經國赴上海訪胡適。4月6日,胡適應中華民國政府要求,從上海搭威爾遜輪前往美國當說客,為和平解決國共內戰問題尋求美國政府的介入,但4月21日船抵舊金山,得知4月19日政府拒絕中共24項要求,解放軍已渡江,此時局勢已定,胡適在美處處碰壁,孤臣已無力可回天。 4月,胡適在美國發表《共產黨統治下決沒有自由:跋所謂〈陳垣給胡適的一封公開信〉》,旅美時,與張愛玲相識,結下友誼;《自由中國》創刊,胡適任名義上的“發行人”。
4月22日,胡適在美國舊金山發表談話,略謂:“現在重要之事實,則為中國政府已拒絕投降,此非僅四萬萬人民之命運所繫,即全世界之命運,恐亦隨之決定。”次日,解放軍佔領南京後,他仍宣稱:“不管局勢如何艱難,我始終是堅定的用道義支持蔣總統的。”
6月19日,新任行政院院長閻錫山發表胡適為外交部部長,但胡適拒絕上任。
1959年兼任國家長期科學發展委員會主席(即今中華民國科技部)。
1960年,《自由中國》雜誌負責人雷震與台、港黨外人士共同連署反對蔣介石違背中華民國憲法三連任總統,胡適為連署人之一。之後,雷震籌備組黨事宜,胡適雖未參與,但多所鼓勵。 1960年9月,雷震因“共諜”案被捕,史稱雷震事件,而此事件,一般認為是蔣介石為阻止雷震籌組新黨而策劃。當時仍為中央研究院院長的胡適雖未受到此案株連,也參與營救雷震,不過並沒有成功。對此胡適曾留下三千字的日記說明始末。 1961年2月胡適參加台大校長錢思亮的宴會,剛抵達就感到身體不適,送至醫院脈搏跳至135次,痰中帶血。醫生診斷為冠狀動脈栓塞症加狹心症。此次住院2月,後回家自養,但身體已日漸衰弱。 11月病情惡化,至台大醫院療養,隔年2月出院。
逝世及後事
1962年2月24日,參與中央研究院第五屆院士歡迎酒會時,心髒病突發病逝於台北縣南港鎮(今台北市南港區)[26]時胡正在講台上致詞演說,至一半不支暈厥。蔣送來輓聯:“新文化中舊道德之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27]之後,中華民國政府將胡適於台北的公配居所改建為胡適紀念館。另外,台北南港當地士紳李福人(李氏望族後裔),也捐出一片面積達兩公頃,位於研究院附近的個人私地闢建為胡適公園,作為胡適的墓地 胡適墓誌銘由知名學者毛子水撰文,金石名家王壯為先生書寫: “這是胡適先生的墓,生於中華民國紀元前二十一年,卒於中華民國五十一年。這個為學術和文化的進步,為思想和言論的自由,為民族的尊榮,為人類的幸福而苦心焦思,敝精勞神以致身死的人,現在在這里安息了!我們相信形骸終要化滅,陵谷也會變易,但現在墓中這位哲人所給予世界的光明,將永遠存在。”
人權論集
1929年,胡適在《人權論集》序言裡明確表示:“我們所要建立的是批評國民黨的自由和批評孫中山的自由。上帝我們尚可以批評,何況國民黨與孫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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